临沧市教师“十项承诺”
发布者:admin 发布日期:2021-09-22 来源:原创 浏览:5604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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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。不发表和传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和对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有不良影响的言论。

二、拒绝有偿补课。不举办有偿补课班,不组织、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,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。

三、杜绝以教谋私。不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推销征订教辅材料、图书报刊、学习用品、生活用品等谋取私利。

四、廉洁从教。不接受学生及家长馈赠的钱物,不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及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礼品礼金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;不参加学生及家长以任何形式安排的宴请、旅游、健身休闲娱乐等活动。

五、关爱每一位学生。保护学生安全,关心学生身心健康,维护学生权益和尊严,尊重学生人格。不侮辱、歧视、孤立学生,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,不骚扰或侵害学生。

六、严谨治教。树立终身学习理念,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。认真备课、上课,杜绝无计划、无教案上课。服从安排,不迟到、早退,不无故缺课(岗)、停课。

七、遵守工作纪律。不在工作时间炒股、淘宝、经商、玩游戏、聊天,不在课堂上接打电话、收发信息、抢红包、接待客人。

八、做诚信表率。在招生、考试、评比、考核评价、职称评审、教育科研及学生资助、后勤管理等工作中,做到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,不弄虚作假、营私舞弊。

(九)保持高雅情趣。不组织、参与封建迷信、邪教活动,拒绝黄赌毒,不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,不参与带有财物输赢的棋牌活动,不吸食、注射毒品及食用罂粟籽壳等违禁品。

十、养成良好习惯。不在工作日中午饮酒,不在有教学任务时饮酒,不赌博斗酒、酒后驾车、酗酒滋事,不在校园公共场所抽烟。

如违反上述承诺,自愿接受相关处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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